草业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2023-03-02
根据研究生院《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研生通知〔2022〕4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为做好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更好服务广大师生,2023年上半年拟开展两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分别于2023年6月中下旬、7月中旬授予学位。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级抽查:
(一)学位办每年春季学期开展应届生校级抽查工作,校级抽查名单将在2023年3月30日确定及公布,可自行在校学位办网站查看。
(二)抽查对象
1.博士学位论文:全部进行校级抽查。
2.部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按照“随机抽取、重点抽查、二级学科/领域全覆盖”的原则进行抽查,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
3.以下几种类型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需进行100%抽查送审:
1)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
2)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人员;
3)往年曾被抽查到,但办理了延期的研究生;
4)上一年度在北京市学位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评议意见论文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以及校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查中评阅不通过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
5)新获批导师所培养的第一届研究生;
6)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抽查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校级抽查详细规定请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校级抽查管理办法》(研生〔2021〕1号)
(http://gradsch.cau.edu.cn/homepage/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5052)。
二、毕业生图像采集及信息核对
图像采集:毕业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图像信息采集(通知详见研究生院学籍发布的“关于组织2023年预毕业研究生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完成后方可进行以下毕业程序。具体采集时间另行通知。
信息核对:所有毕业生(除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人员),请在3月25日前,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毕业信息”—“核对毕业信息”模块完成信息核对。
该信息是上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网上核对只有一次,请毕业生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按要求认真核对。如未认真核对,将由毕业生本人承担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如网上信息核对提交后又发现错误,请在3月23日前填写“研究生信息修改申请表”(附件1)交至土化楼105办公室,由学院转交研究生院学籍科统一修改,过时将无法再修改。
毕业生资格自检:毕业生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毕业与学位”—“毕业资格自检”模块进行毕业资格自检。只有通过毕业资格自检的学生可发起毕业(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如毕业资格自检有问题,可按系统提示问题联系负责老师解决。
三、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根据学校学位授予安排,学院将组织两次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确定资格审查批次。
博士毕业生在申请学位时需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进入资格审查流程:
1、以单独第一作者(中国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在专业主流期刊上发表(含正式接受)学位论文的主要研究结果,或以学位论文主要研究结果获得发明专利、品种、著作权及国家和行业标准等技术和知识产权;两位研究生以共同第一作者论文申请博士学位时以及提前毕业的博士生(单独第一作者)需要在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专业核心期刊或综合性期刊发表了学位论文的主要研究结果或获得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得到了转化。
2、 达到或超过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的博士生,但尚未取得方式1中所述成果,也可向学院学位委委员提出资格认定申请,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进行评议。若一次申请不通过,再次申请间隔时间不得少于 6 个月。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概述博士学位论文解决了哪些理论或实践问题以及研究工作中取得的主要业绩)、博士学位论文、其它可证明论文研究对理论或技术创新以及成果转化影响力的辅助材料,以及导师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确认书。学院学位委员会依据申请材料研判学位论文是否解决学科或研究方向重要或共同的科学或技术问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即可认定申请人学术水平和能力达到学位申请的要求,可以进入学位申请流程。
3、达到学校规定的博士最长修业年限(基本修业年限再延长 2 年)还未获得上述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者,可申请按毕业或结业办理,离校后三年内按同等学力人员身份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可以申请一次学位答辩资格。
硕士执行国家的基本要求,鼓励硕士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
本规定自2020年春季开始执行,解释权在草业科学与技术学院学院学位委员会。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3月30日上午9:00-11:00
第二批次:2023年4月20日上午9:00-11:00
第三批次:待定
资格审查具体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土化楼105办公室
1、博士研究生需提交已发表或在线发表的研究论文需附论文全文;已接收的研究论文需附正式接收函(或往来邮件)及论文全文,须导师签字并注明“情况属实”。同时请填写“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高水平论文情况信息表”(附件3),并说明研究论文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及具体章节。
2、定稿的纸质(全文)学位论文一份。
3、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见附件4)中1-6页,信息填写完整,其中I-4,I-5两页(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学位推荐书、论文学术道德承诺书),不得加页,不可变动页面排版及格式,双面打印,须导师签字。
(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的前6页,即封皮至I-6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意见页,剩余的待答辩完再打印提交)
除以上材料外:
4、返回答辩生还须提交材料:《中国农业大学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查表》(附件5)一式两份,《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附件6)一式两份;毕业证或结业证复印件等。
温馨提示:具有返回答辩资格的研究生仅限于以下范围: 2020年6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博士研究生,2022年6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硕士研究生。
5、申请延迟公开学生还须提交《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7)一式两份,逾期无法申请延迟公开;
(二)电子版材料:请压缩发送至xsyl2910@126.com,邮件主题为:2023年上半年第一批次资审材料;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专业(注意将所有文件放到一个文件夹中再进行压缩)。
1、定稿的word格式的学位论文全文(用于论文查重)。
要求如下:
(1)删除封面、原创性